松阳县职业教育中心项目
17316
立方
丽水市/丽水市/松阳县
水南街道
松阳县水南街道(八角亭小区对面)项目中心位置坐标东经119°28′16″,北纬28°26′49″。
砂石品质:根据钻探揭露和现场调查,勘查区分布有表层耕土,上部冲洪积含砾粉质粘土、卵石层,下伏白垩系下统馆头组风化沉积岩。本次开挖范围估算出露土层耕土、含砾粉质粘土、卵石、强风化砂砾岩共计约42446m³,其中耕土6669m³、含砾粉质粘土12200m³、卵石21841m³、强风化砂砾岩1736m³。
卵石层主要由卵石、砾石、粗砂、中砂、细砂及泥质物等组成,呈松散结构,层状构造。砾石母岩成分主要以石英砂岩为主,坚硬,圆形~次圆形。砂质成分以石英、长石矿物为主,少量岩屑,泥质物为粒径<0.075mm的粉屑和粘土。该层层厚0.0~4.8m,局部缺失。
强风化砂砾岩为暗红色,砂砾结构,层状构造,原岩结构大部分破坏,岩体极破碎,岩芯呈碎块-砾砂状,节理裂隙发育,易击碎;全场分布,层厚2.7~6.0m。
中风化砂砾岩为暗红色,砂砾结构,中~厚层状构造,节理裂隙较发育,岩石较破碎,岩芯多呈碎块状,少数柱状。岩石天然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frk为1.1MPa,属极软岩,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分类定为V级。全场分布,最大揭露层厚12.2m。
搬运要求:
1.成交后由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交付拍品,项目业主(建设单位)负责开挖堆放至场地内,受让方负责安排车辆装车及清运。交付、清运时间以转让方与受让方最终签订合同中约定交付、清运时间为准。受让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2.受让方必须服从转让方、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业主的统一安排、调配,在转让方限定期限内自行安排车辆提取、清运完毕,清运工期参照基坑施工工期。因受买人未及时清运而造成的损失由受买人负责。
3.受让方应严格按照转让方、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业主要求进行清运,不得擅自超砂石红线范围、设计标高等进行清运,注重保护周边生态环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规范施工作业,确保安全。
4.交付期限内,拍品清运、外运车辆冲洗等相关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丽水生态产品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费用,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转让方、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业主的统一安排、调配。(具体以砂石料交易合同为准)。
松阳县职业教育中心项目地下空间开挖多余量共计约17316m³,为卵石层、强风化层,堆放于现场。
项目成交公示结束后,受让方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平台银行监管账户,账户:388381033031,开户行:中国银行丽水市分行营业部 。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2.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容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4.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5.该项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20000元,需在项目成交公示结束后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前缴纳,如受让方未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转让方有权认为受让方违约,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7日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项目成交且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后,其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由丽水市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退回至受让方账户。
1.该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率为成交价款的 1% ,具体收费标准参照《丽水生态产品交易规则》
2.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地点:松阳县水南街道,看样电话:15024652259,联系人:叶芳武。项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8-2608821,15005784466。
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丽水市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