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环城西路工程项目多余砂石资源
315862
立方
丽水市/丽水市/遂昌县
妙高街道
遂昌县中心城区南侧
砂石品质:
堆场砂石所涉及的矿产品资源量,砂石资源自用量45737.00立方米(不参与评估计算),本次评估的矿产品资源量合计为315862.00立方米766079.00吨。包括强风化片麻岩(宕碴)方量33025.00立方米/75957.00吨,中风化片麻岩(普通石料)方量282837.00立方米/690122.00吨。
搬运要求:
1.成交后由业主方交付拍品,受让方负责安排车辆清运。交付、清运时间以转让方与受让方最终签订合同中约定交付、清运时间为准。受让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2.受让方必须服从转让方、项目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和项目业主的统一安排、调配,在转让方限定期限内自行安排车辆提取、清运完毕。
3.土石方具体交通位置、土石方量、开挖红线等按转让方提供的图纸与资料约定。
4.受让方应严格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清运,不得擅自超开挖红线范围进行清运,注重保护周边生态环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规范施工作业,确保安全。...具体详细要求参考附件《注意事项》。
该项目测绘总量315862.00立方米766079.00吨,评估单价为11.17元/吨,评估总价855.60万元。
受让方应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直接向转让方交付成交价款。
意向方应具备以下①或②条件;
①意向方需要拥有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设置的独立类砂石加工点或矿山配套类砂石加工点;
②意向方为本工程配套加工点(施工企业)(施工企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委托施工建设合同)。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平台银行监管账户,账户:388381033031,开户行:中国银行丽水市分行营业部 。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2.受让方需在签订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受让方违约,出让方有权不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3.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物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容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5.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7日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由丽水市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收到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退回至受让方指定账户。
1.该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率为成交价款的 1% ,具体收费标准参照:丽水市生态产品交易规则(试行)。
2.挂牌期间意向方可以自行向转让方了解评估相关材料,同时也可以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看样地点:遂昌县中心城区南侧,看样电话:15005881002。项目联系人:毕先生,联系电话:15005881002。
3.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丽水市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该项目另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为850000元,需在项目成交公示结束后、双方签订出让合同前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账户:遂昌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号:1210261029200091258,开户行:遂昌工行。)若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转让方有权不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