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安溪等21个阻碍行洪点清淤疏浚工程(上坑水库坝下游)砂石资源出让项目

项目编码:lsst1220250521001 更新时间:2025-05-21 09:07:34 查看地图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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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45500.0元 加价幅度 1000.0元/次

保证金 10000.00元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5-05-22 11:00:00 自由竞价周期 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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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安溪等21个阻碍行洪点清淤疏浚工程(上坑水库坝下游)砂石资源出让项目
1052.6
立方
丽水市/丽水市/庆元县
竹口镇
上坑水库坝下游
砂石品质:统料
搬运要求: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标的砂石料成交人需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砂石料清运(如遇恶劣天气,另行商议),清运期间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清运砂石料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以砂石料交易合同为准)。
该项目方量为1052.6m³,评估价值为4.55万元。
1.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打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2.一次性付款: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平台银行监管账户,账户:388381033031,开户行:中国银行丽水市分行营业部 。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相应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退还受让方。
2.受让方需在签订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受让方违约,出让方有权不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3.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容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5.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6.该项目含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无需履约保证金。
7日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由丽水市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剩余款项三个工作日内退回受让方。
1.该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率为成交价款的1%,成交金额低于5万元的项目服务费按500元一宗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参照《丽水市生态产品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2.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地点:庆元县,看样电话:13625883988。项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8-2608821,15005784466。
3.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丽水市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交易所需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自行咨询相关税务部门)
拍品图片
地理位置
行政区划: 丽水市/丽水市/庆元县详细地址: 上坑水库坝下游
出价记录
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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