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DK79||325至DK94||250)隧道工程项目
1097688
立方
丽水市/丽水市/松阳县
松阳县水南街道
寺口塔隧道弃渣场(东经119.412292,北纬28.472054);十三都源弃渣场(东经119.365049,北纬28.497244);十二都源大岭根村弃渣场(东经119.307749,北纬28.515230)后续将要使用的水南街道52号弃土场(东经119.474417,北纬28.416428)。
砂石品质:
根据2025年4月湖南省地质勘探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新建铁路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DK79||325至DK94||250)隧道工程砂石资源勘查报告》及2025年6月居安勘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新建铁路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DK79||325至DK94||250)隧道工程砂石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显示该项目多余量为109.7688万方,其中宕渣料13.496万m³(31.0408万t)Ⅴ级别围岩为主;建筑石料96.2728万m³(250.3093万t)Ⅱ-Ⅳ围岩为主。
搬运要求:
1.成交后由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和自用需求量交付拍品,必须优先满足工程自用。项目业主(建设单位)负责开挖、转运至中转场、临时堆场内,并提前一周告知受让方清运地点及估算方量,受让方负责安排车辆装车,并在项目业主(建设单位)规定时限内完成清运。交付、清运时间以转让方与受让方最终签订合同中约定交付、清运时间为准。受让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2.受让方必须服从转让方、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单位、项目业主及项目所在乡镇(街道)的统一安排、调配,在转让方限定期限内自行安排车辆提取、清运完毕,受让方须服从项目业主(建设单位)的现场人员和车辆进出管理,须承担清运期间涉及的临时便道、栈桥、既有公路等临时设施建造及道路维养的部分费用(具体情况签订出让合同时协商完毕)。本项目所涉及标的土石方堆放具体交通位置、方量、红线范围等按转让方提供的图纸与资料为准。
3.受让方应严格按照转让方、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业主要求进行清运,不得擅自超砂石堆载红线范围、设计标高等情况,同时需要注重保护周边生态环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规范施工作业,确保安全。
4.交付期限内,拍品清运、外运车辆冲洗等相关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丽水生态产品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费用,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转让方、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业主的统一安排、调配。(具体以砂石料交易合同为准)。
5.特别说明:因中转场、临时堆场场地有限且项目全面开工后每日出渣量大,竞买人需具备日均不少于1万吨的转运能力,清运进度要结合现场施工进度,不得因清运不及时造成堆渣过高(堆渣设计高度)或影响现场正常施工;竞买人要服从砂石调配管理,出洞的洞渣不得在临时堆场内破碎、筛选、分拣等,一律转运离场;在现场搬运产生的泥饼、废料、废水须及时处置,不得造成任何污染;隧道贯通停止弃渣后,中转场、临时堆放场内弃渣3个月内清运完毕。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根据2025年7月浙江德联永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DK79||325至DK94||250)隧道工程多余砂石资源出让处置价值评估报告》(浙德联矿评[2025]字第044号),评估咨询结果合计为1941.11万元(含税)(109.7688万m³*17.68元/m³=1941.11万元)。
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DK79||325至DK94||250)隧道工程项目多余量为109.7688万方,其中宕渣料13.496万m³(31.0408万t)Ⅴ级别围岩为主;建筑石料96.2728万m³(250.3093万t)Ⅱ-Ⅳ围岩为主。总出让集中处置价值为1941.11万元(含税)(109.7688万m³*17.68元/m³=1941.11万元)。
项目成交公示结束后,受让方需要在7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1.意向方需要拥有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设置的独立类砂石加工点、矿山配套类砂石加工点或混凝土配套类砂石加工点。
2.意向方需有合法的砂石料加工厂资质并有合法的堆放场地或为工程配套的建设方或施工方(可提供建设合同、施工合同、中标书等)。
3.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的国企。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平台银行监管账户,账户:388381033031,开户行:中国银行丽水市分行营业部 。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2.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标的按《新建铁路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DK79||325至DK94||250)隧道工程砂石资源勘查报告》和《新建铁路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DK79||325至DK94||250)隧道工程砂石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界定的具体方量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容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 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4.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5.该项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2000000元,需在项目成交公示结束后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前缴纳,如受让方未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转让方有权认为受让方违约,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7日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项目成交且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后,其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由丽水市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退回至受让方账户。
1.该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成交额在1000万以下的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成交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按10万元/宗||溢价部分×1%收费,最低收费标准500元,具体参考《丽水市生态产品交易管理办法》。
2.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地点:松阳县新兴镇、斋坛乡、古市镇,看样电话:15024652259,联系人:叶芳武。项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8-2608821,15005784466。
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丽水市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