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工程-庆元县左溪镇岱根村第二生产队周理新等户、第三生产队胡正永等户、第四生产队胡正生等户、第五生产队胡光永等户山场林地流转40年合作经营预期收益

项目编码:lsst320251223002 更新时间:2026-01-04 11:01:19 查看地图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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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描述

庆元县左溪镇岱根村第二生产队周理新等户、第三生产队胡正永等户、第四生产队胡正生等户、第五生产队胡光永等户山场林木资源。山场总面积为738.9亩。林地流转40年合作经营预期收益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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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左溪镇岱根村第二生产队周理新等户、第三生产队胡正永等户、第四生产队胡正生等户、第五生产队胡光永等户山场林地流转40年合作经营预期收益
庆元县左溪镇左松村集体经济组织
胡纯亮
13666551638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
庆元县左溪镇
庆元县左溪镇左松村岱根自然村
庆元县左溪镇岱根村第二生产队周理新等户、第三生产队胡正永等户、第四生产队胡正生等户、第五生产队胡光永等户山场林木资源。山场总面积为738.9亩。林地流转40年合作经营预期收益
738.9亩
738.90 亩
0.00 亩
0.00 亩
738.90 亩
0.00 亩
其它
/
杉木、松木、阔叶树
出租
40年
1.该项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500元,在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交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受让方违约,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并没收竞买保证金,重新组织挂牌。
2.受让方拒不签署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或拒在约定的期限内签署出让合同的,出让方有权没收竞买保证金。
3.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未按约定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其所交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
4.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地点:庆元县左溪镇岱根村第二生产队周理新等户、第三生产队胡正永等户、第四生产队胡正生等户、第五生产队胡光永等户山场,看样电话: ||86-13967074879 。
5.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出让方、丽水市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6.采伐山场界内或山场界外若需开设运材道,中标方自行及时地向所在地林业工作站办理报批手续;采伐山场界内界外因中标方在林木采伐、运输通行、道路开设维修等过程中与毗邻村队和群众所发生的纠纷,由中标方自行处理和解决,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分期支付
7天
项目挂牌价格为1123128元/40年,一年一付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项目成交(受让方在约定的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后,由丽水市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项目终结
拍品图片
地理位置
行政区划: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详细地址: 庆元县左溪镇左松村岱根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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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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