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乡凤凰村大尖岭耕地出租

项目编码:lsst720250721009 更新时间:2025-07-22 16:34:53 查看地图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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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20385.00元 加价幅度 4077.0元/次

保证金 100.00元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5-07-23 11:00:00 自由竞价周期 7天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5-07-30 15:00:00 限时竞价周期 3分钟

拍品描述

梧桐乡凤凰村大尖岭耕地出租,13.59亩,4077元/年,出租五年。

其他

lsst720250721009
梧桐乡凤凰村大尖岭耕地出租
景宁畲族自治县吾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陈锦霞
19858367809

丽水市/丽水市/景宁自治县
景宁县梧桐乡
梧桐乡政府 凤凰村大尖岭
梧桐乡凤凰村大尖岭耕地出租,13.59亩,4077元/年,出租五年。
5年
13.59亩亩
13.59亩
耕地
无。
耕地
出租
1.该项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100 元,在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交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受让方违约,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并没收竞买保证金,重新组织挂牌。
2.受让方拒不签署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或拒在约定的期限内签署出让合同的,出让方有权没收竞买保证金。
3.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地点:凤凰村大尖岭,看样电话: 19858367809 。
4.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出让方、丽水市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一次性支付
7天
项目成交后/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项目成交(受让方在约定的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后,由丽水市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项目终结
拍品图片
地理位置
行政区划: 丽水市/丽水市/景宁自治县详细地址: 梧桐乡政府 凤凰村大尖岭
出价记录
附件
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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