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缙云县大源镇9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0年经营权

项目编码:lsst720260528001 更新时间:2026-06-01 10:22:08 查看地图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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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2732.0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次

保证金 1000.00元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6-06-02 11:00:00 自由竞价周期 7天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 2026-06-09 11: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6-06-09 15:00:00 限时竞价周期 3分钟

拍品描述

丽水市缙云县大源镇4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大源镇,场址距离缙云县直线距离约23公里,海拔高程约为300~720米,联谊、龙坑、永安、稠门4村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66亩,项目规划装机规模容量4万kW,不配置储能。

其他

lsst720260528001
丽水市缙云县大源镇4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0年经营权
缙云县大源生态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曹景红
18258004608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
缙云县大源镇
大源镇大源村52号
丽水市缙云县大源镇4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大源镇,场址距离缙云县直线距离约23公里,海拔高程约为300~720米,联谊、龙坑、永安、稠门4村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66亩,项目规划装机规模容量4万kW,不配置储能。
1366亩
1366亩
园地
非家庭承包
茶叶、板栗等青苗
光伏租赁
出租
20年
1.该项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1000 元,在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交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受让方违约,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并没收竞买保证金,重新组织挂牌。
2.受让方拒不签署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或拒在约定的期限内签署出让合同的,出让方有权没收竞买保证金。
3.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未按约定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其所交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
4.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地点: 大源镇 ,看样电话: 18258004608 。
5.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出让方、丽水市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分期支付
7天
挂牌价为20年总价,具体的以签订合同为准;双方约定每三年支付一次;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税务机关的税务发票)给乙方,若甲方提供票据延迟,乙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项目成交(受让方在约定的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后,由丽水市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项目终结
拍品图片
地理位置
行政区划: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详细地址: 大源镇大源村52号
出价记录
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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