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蔡源乡分洪工程多余砂石资源

项目编码:lsst1220260911002 更新时间:2026-09-11 17:00:35 查看地图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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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1257800.00元 加价幅度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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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结束时间 2026-09-21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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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蔡源乡分洪工程多余砂石资源
199490
立方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
遂昌县蔡源乡
遂昌县蔡源乡
*堆放位置:遂昌县蔡源乡
*砂石品质:工程位于丽水市遂昌县蔡源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分洪隧洞。产出一批砂石资源。依据《砂石资源勘查报告》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描述,该工程不设自用量。卵石、含粘性土块石、强风化石英碱长正长岩抗压强度低,只能作为宕渣利用。可用于道路填筑层或结构层。弱风化石英碱长正长岩满足普通建筑石料指示一般要求,作毛石统料(片石)。可用于砌筑基础、勒脚、墙身、堤坝、挡土墙等,经过破碎加工后的碎石可作为混凝土骨料应用于各项建筑工程。
*估算方量:项目预估方量:卵石、含粘性土块石、强风化石英碱长正长岩(宕渣用)144011立方米(29322吨),弱风化石英碱长正长岩(片石用)55479立方米(144245吨),合计199490立方米(173567吨)。
*评估价值:出让处置价值1257800元。其中片石:1226100元,单价8.5元/吨;宕渣:31700元,单价1.08元/吨。
*搬运要求:1.成交后由业主方交付拍品,受让方负责安排车辆清运。交付、清运时间以转让方与受让方最终签订合同中约定交付、清运时间为准。受让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2.受让方必须服从转让方、项目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和项目业主的统一安排、调配,在转让方限定期限内自行安排车辆提取、清运完毕。
3.土石方具体交通位置、土石方量、开挖红线等按转让方提供的图纸与资料约定。
4.受让方应严格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清运,不得擅自超开挖红线范围进行清运,注重保护周边生态环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规范施工作业,确保安全。
该项目位于遂昌县蔡源乡双溪村、蔡和村,项目拟出让砂石资源量:卵石、含粘性土块石、强风化石英碱长正长岩(宕渣用)144011立方米(29322吨),弱风化石英碱长正长岩(片石用)55479立方米(144245吨)。依据《砂石资源勘查报告》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描述,该工程不设自用量。卵石、含粘性土块石、强风化石英碱长正长岩抗压强度低,只能作为宕渣利用。可用于道路填筑层或结构层。弱风化石英碱长正长岩满足普通建筑石料指示一般要求,作毛石统料(片石)。可用于砌筑基础、勒脚、墙身、堤坝、挡土墙等,经过破碎加工后的碎石可作为混凝土骨料应用于各项建筑工程。
该项目评估报告对报名通过的意向方披露,完成报名流程的意向方可向平台咨询查看。
受让方应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直接向转让方交付成交价款。
意向方应具备以下①或②条件;
①意向方需要拥有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设置的独立类砂石加工点或矿山配套类砂石加工点;
②意向方为本工程配套加工点(施工企业)(施工企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委托施工建设合同、采矿许可证)。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平台银行监管账户,账户:388381033031,开户行:中国银行丽水市分行营业部 。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2.受让方需在签订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受让方违约,出让方有权不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3.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物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容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5.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7日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项目成交(受让方在约定的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后,其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由丽水市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1.该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成交额在1000万以下的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成交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按10万元/宗+溢价部分×1%收费,最低收费标准500元,具体参考《丽水市生态产品交易管理办法》。
2.受让方拒不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拒不在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3.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地点:遂昌县蔡源乡,看样联系人:周晓波,看样电话:13957227140。
4.本次交易标的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意向方报名视同已知晓并接受本次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其他申请将不获批准。
5.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丽水市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6.受让方对砂石料的运输、存放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等要求,负责相关政策处理工作。经营过程中,一切市场风险、工程建设进度影响、安全生产责任、硐碴运输车辆对所经过道路造成的道路损坏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7.砂石料日产出量受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影响,不受市场调节,所产生的全部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受让方不能及时处理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料,造成交割点无法使用或砂石料无法堆放阻碍其工程施工的,由遂昌县水利局无偿收回无法堆放部份砂石料并由其全权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的运输等行为引起的标的交割不及时,耽误工程建设进度相关的一切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在交割点的使用过程中所造成的砂石料损失已包含在成交价款中,其所产生的利润或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成交价一律不作调整。
10.交易所需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祥询税务部门)
该项目另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00000元,需在项目成交公示结束后、双方签订出让合同前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账户:遂昌县水利局实有资金账户,账号:3305016975270000230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行。)若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转让方有权不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
拍品图片
地理位置
行政区划: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详细地址: 遂昌县蔡源乡
出价记录
附件
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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