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
庆元县松源街道
庆元县坑西村“张家处”
坑西村“张家处”山场采伐林木蓄积2135.6419m3,其中杉木1743.9115m3,马尾松322.2231m3,栎类69.4481m3
117.015亩
117.02 亩
亩
0.00 亩
0.00 亩
117.02 亩
0.00 亩
其它
是
是
是
浙庆林证字(2006)第松源27-150号等
否
8杉2松+阔
东至: 顶 南至: 田 西至: 叶功平山为界 北至: 正路下塆为界
转让
3月
否
否
1.该项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65000 元,在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交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受让方违约,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并没收竞买保证金,重新组织挂牌。
2.受让方拒不签署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或拒在约定的期限内签署出让合同的,出让方有权没收竞买保证金。
3.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未按约定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其所交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
4.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地点: 坑西村 ,看样电话:13867068715。
5.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出让方、丽水市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